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“消”字号产品抗(抑)菌制剂专项检查活动
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针对市场上“消”字号产品抗(抑)菌制剂存在的突出问题,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。
“消”字号产品抗(抑)菌制剂是指直接接触人体皮肤或粘膜的抗菌、抑菌产品,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。部分“消”字号产品存在违规添加禁用物质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、虚假宣传等问题,误导消费者,甚至危害人体健康。
此次专项检查中,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深入辖区内的药店、母婴店、超市等场所,重点检查了“消”字号抗(抑)菌制剂的进货渠道、产品标签说明书、是否存在违规添加激素、抗生素等禁用物质的情况。检察干警还向经营者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,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,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可靠。
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、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,检察干警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,并督促相关经营者立即整改。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产品,检察机关将依法监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。
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“消”字号产品抗(抑)菌制剂的监督力度,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,形成监管合力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上安全、放心的抗(抑)菌产品。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“消”字号产品时,要注意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,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,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是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践行“检察为民办实事”的具体举措,有力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共利益、保障民生民利方面的担当作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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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3:34:48